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即食穀物沖泡包除方便食用外,更有人當作正餐飲用,但這些產品是否真正天然、健康卻是讓人質疑。消基會抽驗市售即食穀類沖泡包發現,有1成3的業者營養素未達規定,且許多廠商在營養標示及廣告用詞方面與法規有所落差,呼籲消費者購買時須檢驗內外包裝標示是否相符。
▲消基會於6月至市面檢驗15件各式即食穀類沖泡包樣品,發現有2件不符合規範。(圖/東森新聞)
消基會於6月間,自超市、有機商店、網站購買15件各式即食穀類沖泡包樣品,進行標示檢視。結果當中有2件不符合規範。1號「(馬玉山)紫山藥黑米仁」於包裝袋上宣稱「含有維生素E」,根據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範」,宣稱含有維生素E者,每百公克固體(半固體)需達到1.8毫克含量,但參考該商品之營養標示,一包38公克中含有0.6毫克的維生素E,換算下來,100公克維生素E含量為1.58毫克,並沒有達到所宣稱的部分。